商标无正当理由三年不使用咋办
三门刑事律师
2025-05-08
结论:
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他人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法律解析:
依据商标法,当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时,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资格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商标局受理申请后,会通知商标注册人,并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像商品包装、广告宣传材料等能证明商标实际使用的材料都可作为使用证据。若注册人无法提供使用证据或正当理由,商标局就会撤销该注册商标。所以,商标注册人若不想商标被撤销,需及时收集和提供使用证据或说明正当理由。如果您在商标使用及保护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为您的商标权益保驾护航。✫✫✫✫✫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依据商标法,注册商标若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这一规定旨在促使商标注册人合理使用商标,避免商标资源的闲置浪费。
(2)商标局受理申请后,会通知商标注册人,要求其在两个月内提交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这给予了注册人维护自身商标权益的机会。
(3)商标使用证据涵盖商品包装、广告宣传材料等能体现商标实际使用的材料。注册人若想保住商标,需及时收集并提供此类证据或说明正当理由。
提醒:
商标注册人应留意商标使用情况,避免连续三年不使用。若收到商标局通知,要及时准备使用证据或正当理由,以免商标被撤销。也可咨询专业人士,获得更精准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他人发现某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二)商标局受理申请后,注册人要留意通知,自收到通知起两个月内,及时收集商品包装、广告宣传材料等能证明商标实际使用的材料提交,作为使用证据。
(三)若确实有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注册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
2.商标局受理后会通知注册人,要求其在两个月内提供商标使用证据或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像商品包装、广告宣传材料等都算使用证据。
3.若注册人无法提供证据或理由,商标会被撤销,所以不想商标被撤就得及时收集证据或说明理由。✫✫✫✫✫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当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时,他人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商标局受理后会通知注册人,要求其在两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或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若注册人未做到,商标将被撤销。
2.为避免商标被撤销,注册人应做好以下两点:首先,平时注意收集商标使用证据,如商品包装、广告宣传材料等能证明商标实际使用的材料。其次,若确实存在不使用的情况,要及时准备好合理的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说明。
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他人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法律解析:
依据商标法,当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时,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资格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商标局受理申请后,会通知商标注册人,并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像商品包装、广告宣传材料等能证明商标实际使用的材料都可作为使用证据。若注册人无法提供使用证据或正当理由,商标局就会撤销该注册商标。所以,商标注册人若不想商标被撤销,需及时收集和提供使用证据或说明正当理由。如果您在商标使用及保护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为您的商标权益保驾护航。✫✫✫✫✫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依据商标法,注册商标若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这一规定旨在促使商标注册人合理使用商标,避免商标资源的闲置浪费。
(2)商标局受理申请后,会通知商标注册人,要求其在两个月内提交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这给予了注册人维护自身商标权益的机会。
(3)商标使用证据涵盖商品包装、广告宣传材料等能体现商标实际使用的材料。注册人若想保住商标,需及时收集并提供此类证据或说明正当理由。
提醒:
商标注册人应留意商标使用情况,避免连续三年不使用。若收到商标局通知,要及时准备使用证据或正当理由,以免商标被撤销。也可咨询专业人士,获得更精准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他人发现某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二)商标局受理申请后,注册人要留意通知,自收到通知起两个月内,及时收集商品包装、广告宣传材料等能证明商标实际使用的材料提交,作为使用证据。
(三)若确实有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注册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
2.商标局受理后会通知注册人,要求其在两个月内提供商标使用证据或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像商品包装、广告宣传材料等都算使用证据。
3.若注册人无法提供证据或理由,商标会被撤销,所以不想商标被撤就得及时收集证据或说明理由。✫✫✫✫✫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当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时,他人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商标局受理后会通知注册人,要求其在两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或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若注册人未做到,商标将被撤销。
2.为避免商标被撤销,注册人应做好以下两点:首先,平时注意收集商标使用证据,如商品包装、广告宣传材料等能证明商标实际使用的材料。其次,若确实存在不使用的情况,要及时准备好合理的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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